7.1.4 停车管理
——根据办公楼的情况设置行车指示标志,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公开收费标准;
——保安人员应对进出办公楼的各类车辆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便于通行、易于停放;
——收费管理的车库应24小时有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车库场地每周清洁1次,无渗漏、无积水,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等物品存放;
——车库内配置道闸和监视系统,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明显指示牌和地标,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
——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7.1.5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
依照《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
——制定物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在物业办公室、监控中心、机房等处室内悬挂,在每个楼层固定位置悬挂疏散示意图及引路标志,每年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习;
——当物业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各岗位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岗位警戒,根据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情况应变处理,在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前,保证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并全力协助政府部门处理相关事宜。
7.2 安全管理
7.2.1 消防管理
——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明确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保持其完好;
——办公楼内应设置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办公楼明显位置设有消防设施平面示意图;
——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保持其完整、完好,能正常使用;消防带圈绕均匀,灭火器材保险栓及喷嘴外壳良好,压力指示在区域线范围内,器材不超过有效期,各类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与使用;检查记录详细,如发现消防器材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调换或报修;
——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演习;
——对易燃易爆品设专人专区管理。
7.2.2 安全生产及灾害预防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普及燃气、燃油、电力的安全使用知识。如遇台风、暴雨或其他灾害性天气的气象或有关信息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对设备机房、停车场、广告牌、电线杆等露天设施的抗强风能力进行检查和加固;
——对集水井水泵运转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正常排涝;
——对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通,清除杂物,确保排水畅通;
——及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巡查。
8 环境保洁服务
8.1 材质清洁要求
根据办公楼地面、镜面和墙面的材质,给出了不同材质的清洁要求。
大类
材质
质量要求
硬地面
大理石
表面光亮、洁净、接缝四周边角无污垢。
花岗岩
表面光亮、无污迹、接缝四周边角无污垢。
水磨石
表面光亮、无污迹。
木制地板
表面光亮、四周边角无积灰、无污渍。
PVC板
光亮、无污迹。
瓷砖
光洁、明亮、无污渍、无水迹。
软地面
地毯
色泽均一、无褪色、无毛边、柔软、纤维成同一方向。
软地面
塑胶地垫
表面平整、色泽均一、无残留物、无污渍、无板结
金属材质
亚光丝纹不锈钢
表面色泽均一、无斑点、无擦痕、无污迹。
抛光镜面不锈钢
明亮、无擦痕、无印迹。
亚光轧花不锈钢
色泽均一、无斑点、无擦痕、无污迹。
铝合金
表面光滑、洁净、无斑点、无灰尘、无污迹。
其他材质
玻璃
洁净明亮、通透性强、无划痕、无水迹。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下一页
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