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绿化布局合理,绿化覆盖率30%,绿地内无践踏破坏现象。
50
绿化覆盖率每低1%减5分;绿地内有践踏破坏现象每处减5-15分。
13、卫生、绿化管理制度健全,卫生划片责任制和门前保洁制度落实,绿化管理有措施。
20
无卫生责任制不得分;责任制和门前保洁制度落实欠好减10分;绿化管理无措施减10分。
14、环卫设施齐全,完好率95%以上;公厕、垃圾箱(房)专人管理,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日产日清;建筑垃圾按规定管理,及时外运。
50
垃圾箱(房)、公厕等设施完好率低于95%各减10分;公厕和垃圾箱(房)周围卫生不达标每处减5分;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每处减5分。
15、公共区域卫生达标,无违章搭建、无杂乱堆放、无乱贴乱画、无违章设摊;灭“四害”达到规定标准,居民不养家禽、家畜和无证犬。
50
公共区域卫生不达标每处减5分;有违章搭建、有杂乱堆放、有乱贴乱画、有乱设摊点现象每例减3分;灭“四害”不达标减10分;发现居民养家禽、家畜和无证犬每例减5分。
16、烟尘、废气、废水、废渣、噪声处理率100%,平均达标率90%以上,群众对环保工作满意。
20
居民对环保工作有意见减10分;反映强烈的,每例减20分。
注:被评为上虞市级以上卫生先进单位的,第13-15条免检、满分
四、治安秩序佳(2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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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文明社区(小区)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