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30分),没有发生违反法律的集体请愿。静坐、闹事、罢课、游行示威和上访等事件。
第十八条(30分〕"三车"管理秩序良好,根据社区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停车场建设。无车辆乱停乱放,无机动车被盗案件。
五、服务完善(120分〕
第十九条(35分)社区服务场地落实,设施完善,网络健全,布局合理,项目配套。加强和规范家政服务行业的管理,逐步实现保姆、家教、护理、婚介、维修等日常生活服务的一体化、专业化和社会化。
第二十条(25分〕建立并发展社区志愿者服务(义工联)队伍,调动社区一切积极因素,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互助服务活动。
第二十一条(20分)完善老年活动设施,弘扬中华民族扶弱济困的传统美德。积极发展面向社区老年人、优抚对象、残疾人和社会困难群体的福利性服务。
第二十二条(25分)建立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社区医疗卫生设施场地齐全,形成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主的社区医疗服务网络,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健康咨询、医疗保健服务。
第二十三条(15分)多渠道解决下岗职工、待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再就业安置率达到85%以上。
六、文化发达(120分)
第二十四条(20分)建立社区文化中心,面积达到1500平方米以上,形成以街道(镇〕文化站为核心的基层文化网络。基层文化站建设达标率居全省前列。
第二十五条(10分)加强图书馆、阅览室、影剧院以及阅报栏、书报亭等社区文化设施和宣传阵地建设,社区图书馆(室〕藏书达到20XX0册以上,小区普及图书阅览室。
第二十六条(20分)建立社区文体活动辅导员队伍,组织居民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推动广场文化、"大家乐"舞合等群众性文娱活动深入开展。每年举行社区大型文化活动4次以上。
第二十七条(10分〕积极开展"扫黄打非"活动,抵制和禁止黄色、淫d的文化制品。
第二十八条(10分)加强社区体育运动场地、设施建设,有室内、室外体育场地设施,有一定数量的体育健身器材,社区体育用地人均达0.3平方米以上。
第二十九条(20分)认真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若干规定》,建立社区体育组织,经常组织居民进行健身活动,举办社区大型体育比赛每年2次以上,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占社区居民的40%以上。
第三十条(10分)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国民体质测定站,配备测定器材和经培训合格的体制监测人员,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居民体制测定工作,参加体质测定的入数占社区居民的30%以上,及格率在75%以上。
第三十一条(20分)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加强计生宣传教育,推行晚婚、晚育,有效控制人口质量,提高人口素质,全面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任务。
七、教育全面(100分〕
第三十二条(20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结合实际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使思想政治工作进入社区,进入家庭。
第三十三条(25分)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社区教育骨干队伍和科普宣传员队伍。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法制、环保、科普知识、《深圳市民行为道德规范》、"七不"准则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群众文明素质。
第三十四条(25分)加强社区市民学校、基层党校、团校等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组织的作用,聘请和配备社区辅导员、联络员,建立健全社区教育网络,共同做好居民群众特别是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和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十五条(20分〕加强外来人员教育。建立外来劳务工教育机制,重视保护劳务工合法权益,引导他们关心和参与社区建设。
深圳市创建文明社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