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扬帆学习网文档中心物业管理学习行业标准房产测量规范(部分)

房产测量规范(部分)

浏览次数: 911次| 发布日期:01-17 22:48:26 | 行业标准
标签:物业管理案例分析,学校物业管理方案,http://www.yf1234.com 房产测量规范(部分),

a) 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b) 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c) 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d) 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e) 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2.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a) 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b) 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c) 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d) 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e)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f) 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g) 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h) 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i) 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j) 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3.3用地面积测算

3.3.1 用地面积测算的范围用地面积以丘为单位进行测算,包括房屋占地面积、其他用途的土地面积测算,各项地类面积的测算。

3.3.2下列土地不计入用地面积:

a) 无明确使用权属的冷巷、巷道或间隙地。

b) 市政管辖的道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

c) 公共使用的河涌、水沟、排污沟。

d) 已征用、划拨或者属于原房地产证记载范围,经规划部门核定需要作市政建设的用地。

e) 其他按规定不计入用地的面积。

3.3.3 用地面积测算的方法用地面积测算可采用坐标解析计算、实地量距计算和图解计算等方法。

3.4 面积测算的方法与精度要求

3.4.1坐标解析法

A)根据界址点坐标成果表上数据,按下式计算面积。

1nS=Xi(Yi+1----Yi-1)……………………………(18)

2i=1或1nS=Yi(Xi-1----Xi+1)……………………………(19)

2i=1

式中:

S——面积,㎡;

Xi——界址点的纵坐标,m;

Yi——界址点的横坐标,m;

n——界址点个数i————界址点序号,按顺时针方向顺编。

B)面积中误差按下式计算。

1nms=±mj8D2i-1,i+1i=1…………………………(20)

式中:

ms——面积中误差,㎡;

mj——相应等级界址点规定的点位中误差,m;

Di-1,i+1——多边形中对角线长度,m。

3·4·2 实地量距法

A)规则图形,可根据实地丈量的边长直接计算面积;不规则图形,将其分割成简单的几何图形,然后分别计算面积。

B)面积误差按3·2·6规定计算,其精度等级的使用范围,由各城市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决定。

3·4·3 图解法图上量算面积,可选用求积仪法、几何图形法等方法。图上面积测算均应独立进行两面次。两次量算面积较差不得超过下式规定:

△S=±0.0003MS…………………………...........………(21)

式中:

△S——两次量面积较差,㎡;

S——所量算面积,㎡;

M——图的比例尺分母。

使用图解法量算面积时,图形面积不应小于5cm2。图上量距应量至0.2mm。

4、变更测量

4·1 一般规定

4·1·1 变更测量的分类变更测量分为现状变更和权属变更测量。

4·1·2 现状变更测量内容

A)房屋的新建、拆迁、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结构、层数的变化;

B)房屋的损坏与灭失,包括全部拆除或部分拆除、倒塌和烧毁;

C)围墙、栅栏、篱笆、铁丝网等围护物以及房屋附属设施的变化;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房产测量规范(部分)

《房产测量规范(部分)》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