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收入、税金管理
1、营业收入是指山庄在经营活动中由于提供劳务或销售商品等取得的收入,主要指客房、餐饮、商场、娱乐、商务等收入。
2、山庄的营业收入经审计后,存放保险柜内,次日由专人取出清点无误后,送银行。不准坐支现金,如确实需要,要向银行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3、 财务部应每月统计出各营业部门和收入数,对其作出分析,与上年同期和本年预算相比较,找出差错,分析原因。
4、山庄产品的定价:
1) 饭店客房的定价方法是运用边际贡献率和千分之一定价法相结合的方法,结合旅游市场的具体行情进行定价。
2) 餐饮的定价按成本率或毛利率,确定餐饮主产品的价格。
3) 商场销售价格是按照进销差价率方法制定。
4) 每年编制全山庄的营业收入预算,在执行中每个季度进行修改和调整。
5、其他收入的管理
1)山庄采用权责发生制来确认营业收入。
2)对已确认的收入,需折让或折扣的,散客必须由接待人申请,并写明原因,部门经理认可,总经理或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作冲帐处理,团队必须由营销部申请,并写明原因,报总经理和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作冲帐处理。
3)建立信用政策,对酒店的应收帐款,每月报出帐龄分析及信用分析。
6、培训中心和山庄的一切主营收入、附营收入以及各项营业外收入都必须报财部入帐,各部门不得留收入、私设小金库存。
7、山庄的一切营业收入应按《税法》规定的项目遵照执行,准确核算各项税收,及时足额的交纳。
九、信用管理
1、管理组织:
1) 信用委员会:山庄成立以总经理、财务部经理、房务部经理、营销部经理、餐饮部经理组成的信用委员会。委员会负责确立酒店信用政策,每月适时召开会议,讨论有问题单位、旅行社的帐款,根据造成欠款的责任者,落实催收欠款人员。
2) 信用员:财务部内设信用员,根据山庄政策,具体负责收集信用信息,收回应收帐款有关部门在与旅行社及纳入本山庄公司卡会员单位订阅销售合同时,应会同财务部进行信用评估,签定价格标准及付款条件,并将山庄的有关信用政策向客人解释清楚。因团队登记差错而出现帐款混乱时应由接待部门更正修改,把正确的数据提供给财务部信用员,以便及时收款。
2、信用标准:
信用标准是山庄同意授予客户信用所要求的最低标准
山庄给予宾客赊欠进,必须对其进行进行信用评估,评估内容为:
1)户的信誉;
2)客户的偿债能力;
3)客户的资本;
4)抵押或担保;
5)经济状况;
6)客户往来款结算情况;
7)公司帐号、开户行,银行征询(个人信用卡征询)。
山庄给予住店散客最高赊欠款限额为2000元,信用员每天要查看超出赊帐限额的客人帐款,看是否的担保公司或压信用卡,预付定金及了解宾客史等,与大堂经理、房务部、餐饮部统一制定催款名单,及时发出催付通知。
3、信用条件
信用条件是酒店要求客户支付赊欠款项的条件。
1) 对国内旅行社原则上预付款制,信用期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2) 对其他单位实行预收帐款办法;
3) 对于长包房,在客户正式租用前七天,预付一个月(以30天计算)的费用,并以此冲减协议书有效期内最后一个月的费用。客户应付的租金,一律按月结算,最迟于月中十五日前付清当月费用,逾期客户应支付按银行贷款日息加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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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工作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