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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翁亭记教案5

浏览次数: 688次| 发布日期:09-07 18:38:06 | 八年级语文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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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翁亭记教案5

    《醉翁亭记》是北宋欧阳修写的一篇山水游记,表现了作者因参与范仲淹等政治改革失败被贬滁州知州后悠然自得的旷达情怀。笔者在研读这篇课文后发现以下几个问题应引起注意。
    一、在句子的翻译上应符合现代汉语习惯。古文中的句子表达习惯与白话文常常不一样,在翻译的时候就要使之符合现代汉语的习惯。遗憾的是教材中的几个注释没有很好地考虑到这一点,让读者总觉得别扭。
    ⑴作亭者谁?山之僧智仙也。名之者谁?太守自谓也。
    这里有两个句子,第一句不难译成:修建亭子的人是谁?是山上的和尚智仙。问题出在对第二句的“太守自谓也”翻译上,想必教材的编写者也考虑到了这一点,因此在P132(人教版初语第五册,下同)注释④中翻译成:太守用自己的别号(醉翁)来命名。笔者查阅了好几种教参,对此翻译莫不如此。
    仔细推敲一下就会发现这种翻译前言不答后语。因为原句问的是“名之者谁?”意思是说“给亭子命名的人是谁?”自然应回答是哪一个人才合乎情理。再者也只有回答是哪一个人才能与前一个句子的意思相连。所以笔者认为这里应译成:是用自己的别号来命名的太守。这样才符合现代汉语的习惯,也更符合原文的意思。
    因此整个句子应译成:修建亭子的人是谁?是山上的和尚智仙。给它取名字的人是谁?是用自己的别号来命名的太守。
    ⑵风霜高洁……
    乍一看这一句是个主谓词组,主语是“风霜”(而“风霜”又是一个并列式词语),谓语是“高洁”。仔细一想,就发现不对头了。因为“风”可以“高”却很难“洁”,“霜”能够“洁”又怎能“高”?根据常理,应是“风高霜洁”才是。这一点教材在P132注释14倒是注明了——“就是风高霜洁。天气高爽,霜色洁白。”为什么会这样理解,教材并没有注明。我想只要用事实常理来作依据,就不难理解。
    ⑶苍颜白发,颓然乎其间者,太守醉也。
    这一句众教参均大致译为:面色苍老,头发花白,醉醺醺地坐在众人中间的那个人,是太守喝醉了。此句实际上与第一例是大同小异,都要回答出是哪个具体的人才合乎常理,否则就是答非所问。所以根据句意应译为:面色苍老,头发花白,醉醺醺地坐在众人中间的那个人,是喝醉了酒的太守。
    二、注意互文修辞格的运用。
    “互文”这种修辞手法在古汉语里出现得较多,也是古汉语流传下来的一种古老的修辞。在人教版初语新教材第一册P152是这样定义的:“上文里含有下文将要出现的词,下文里含有上文已经出现的词,上下文的意义互相交错、补充。”并举了“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为例加以说明。在《醉翁亭记》这篇文章里,共有两处这样的修辞手法。
    ⑴至于负者歌于途,行者休于树……
    遗憾的是笔者查阅的数种教参和学习辅导书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甚至只字未提。(如:《最新初中语文教案与作业设计初三上》,新疆青少年出版社;《四轮全优学案初三语文上》,延边大学出版社。)它们统统把这一句译为:至于背东西的人在路上歌唱,行人在树下休息……。显然这是多么地不合逻辑事理啊!试想:难道只有背东西的人才会在途中歌唱,行人才会在树下休息吗?事实情况是:那些背东西的人在途中歌唱,走累了也会在树下休息;而那些爬山的人因为琅琊山景色优美,也会心情分外愉快而在途中歌唱,他们爬累了也需要在树下休息啊!再对照一下“互文”的定义,就很容易发现这是一个“互文”修辞格。只不过上文里省去了下文里将要出现的词“休于树”,而下文里省去了上文里已经出现的词“歌于途”罢了。如果把它补充完整应是“负者歌于途休于树,行者歌于途休于树”。据此应译成如下才合乎事理:至于背东西的人和行人,有的在途中歌唱,有的在树下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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