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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管理-高层建筑防烟、排烟

浏览次数: 721次| 发布日期:01-17 23:24:44 | 实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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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平均有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2㎡。

  ②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有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2㎡,合用前室不小于3㎡。

(2)当防烟楼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利用阳台、凹廊或有两个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时,且开窗面积前室不少于2㎡,合用前室不小于3㎡,该楼梯间可不再设防烟、排烟措施,如图4-8-20所示。


 

  (3)需要排烟的房间、内走道,有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该房间、走道地面积的2%。

  (4)室内中庭有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且面积不小于地面积的5%。

  (三)自然排烟设计

  自然排烟设计是与建筑专业共同研究的设计问题。根据自然排烟设计条件,需要对排烟部位的有效可开启的外窗面积,进行校核计算。为了使烟气能顺利排出,自然排烟的设计还应考虑以下几点:

  (1)可开启的天窗,应尽量设置在上方,并有能方便开启的装置。

(2)为了减少室外风压对自然排烟的影响,排烟口部位宜尽量设置与建筑物型体一致的挡风措施,如图4-8-21所示。


  (3)内走道与房间的排烟窗,应尽量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并且不同朝向。

  五、高层建筑机械加压送风防烟
  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的目的,是为了在建筑物发生火灾时提供不受烟气干扰的疏散路线和避难场所。因此,加压部位必须使关闭的门对着火楼层保持一定的压力差,同时应保证在打开加压部位的门时,在门洞断面处有足够大的气流速度,能有效地阻止烟气的入侵,保证人员安全疏散与避难。

  (一)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的组成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由下列三部分组成:

  1.对加压空间的送风

  通常是依靠通风机通过风道分配给加压空间中必要的地方。这种空气必须吸自室外,并不应受到烟气的污染。加压空气不需要作过滤、消声或加热等任何处理。

  2.加压空间的漏风

  任何建筑物空间的围护物,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严密的漏风途径,如门缝、窗缝等。因此,加压空间和相邻空间之间的压力差,必然会造成从高压侧到低压侧的渗漏。加压空间与相邻空间之间的严密程度,将决定渗漏风量的大小。

  3.非加压部分的排泄

  空气由加压空间渗入相邻的非加压部分,必须使空气与烟气顺利地流至建筑物外。如果没有设置必要的排泄途径,则加压空间和相邻部分之间,将难以维持正常的压力差。一般由机械排烟系统或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系统相配合。

  (二)机械加压送风防烟部位的确定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和两者合用前室,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或设有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措施。”但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和两者合用前室之间,各自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与采用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两种防、排烟方式是不同的,两种方式绝不能共用。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如图4-8-22所示。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楼梯间及其前室,采用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


 

  2.楼梯间的前室

  当楼梯间设有可开启的排烟窗能自然排烟,而其前室不靠外墙时,可对楼梯间的前室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消防电梯前室

  当消防电梯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4.合用前室

  合用前室受楼梯井和消防电梯井烟囱效应的影响,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考虑到楼梯间与合用前室之间的压差保持及风量分配,合用前室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系统;当与楼梯间共用一个系统时,应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风管上设置压差自动控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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