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商品实物是否被其它破损商品污染。
⑶商品保持期不得超过从生产日期到交货日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一日。(鲜货、冷冻食品除外)。
⑷若商品有效保质期不符合要求,应提交公司有关领导决定是否收货。
4、严禁验收过程中只验大包,不按规定检验。
⑴不规范包装要通逐箱打开检验。
⑵标准箱;三件(箱)以下要每箱打开检验。
⑶标准箱;四件(箱)以上二十件以下(含二十件),应按百分之五十开箱检查。
⑷标准箱;二十件以上应按百分之五开箱检验。
5、进口商品验收时,必须同时向供应商索取防伪标签、中文说明书、海关证明等。
6、验收员验收完毕后,应立即将验收单据交由主管或助理,不得扣单压单。主管或助理接单后,应对或派专人对验收员所验收的商品数量及质量,进行严格复核后传制单员(派专人)。
7、由于种种原因未收的商品,验收员开据放行条,与当班防损员交接,方可放行。
三、 复审送货清单。
1.制单员接已验收完毕送货清单后,在制单过程中应对如下内容进行审核,若无误打印出来交收货主管复核、签字、盖章。
⑴商品条码是否与电脑记录相符。
⑵送货清单所到商品品名、规格、价格是否与电脑记录相符。
⑶送货清单所到商品中有没有电脑无记录的新商品。
⑷若不相符时,制单员应通知收货部主管。请供应商改单并签名。
⑸制单完毕后传审单员审单。
收货总则及现场收货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