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楼内墙地面、顶面:每半月巡查一次,遇有损坏适时修补。
6、雨水井、化粪井:每季度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无堵塞外溢。
7、场地、道路:每季度检查一次,场地、道路平整通畅。
8、安全标识等:每周巡查一次,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识,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9、围墙:每半月巡查一次,保持围墙完好,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10、楼道灯:接到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后3小时内修复,完好率95%以上。
0.14
0.90
服务
等级
服务内容
服 务 标 准
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三级
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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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