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总量控制。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计划台帐管理制度,对独立选址新增建设用地和城镇村新增建设用地分别进行登记、统计。三是改革指标分解办法。针对工业项目实行招拍挂后不能以项目为单位追加规划指标,下达各县(市)、区的计划指标基本无法使用的情况,拟采取计划指标分解实行农用地(其中耕地)指标全部由市统筹安排,未利用地指标根据各地实际需求按照一定比例下达;折抵指标按照20xx年各地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比例分解下达的办法。各地在指标安排上,要分别轻重缓急,统筹安排使用。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指标,要在保障新农村建设的同时,优先安排农民建房。要优化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结构,在安排供地计划时,要按比例控制好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用地。
强化建设用地报批供应管理。一是严格批前审查。加强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并对项目建设规模、用地选址、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等进行充分论证。未经用地预审的,一律不予农转用和批准供地。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报批的协调、指导力度,加快做好报批前期工作。二是严格批中把关。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准入标准,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最近公布的供地目录。对超过规定用地定额标准或达不到节约集约用地控制标准的,压缩用地面积或不予批准用地。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价格最低价标准。改革完善用地报批审查程序,逐步推进农转用报批信息化建设,努力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报批工作效率。三是严格批后监管。建立新批土地信息库和跟踪检查台帐,强化建设用地特别是工业用地项目竣工复核验收,加强区域和开发区(园区)集约用地的评价考核工作。在全市深入推广“挂牌施工”现场公示制度,并及时向建设单位下发提示和督促建设通知,定期跟踪检查,防止土地闲置。
运用经济手段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一是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在继续抓好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的同时,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各级要把做好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意见,及早制定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年度计划,及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要调整完善基准地价,并公布于社会。公开出让合同一旦签订,不准擅自修改,出让金不准返回。同时要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的有偿使用。二是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建设用地有关税费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凡是使用计划指标、土地整理折抵指标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包括未利用地)和违法用地补办手续农用地转用,都要按转用的面积和规定的标准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对于欠缴的,国土部门不得批准用地。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xx〕100号)规定,凡通知要求应该收取的费用,必须按时足额收取,并将收支纳入地方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做好存量土地利用文章。按照“用好已批的,清理未用的,盘活闲置的,开发后备的”思路,眼睛向内,做足做活土地文章。年初,要集中清理一次批而未用和低效利用的存量土地,通过制定鼓励政策和挖潜、置换等办法,收回按政策规定应当收回的土地,充分利用倒闭企业的闲置土地、无法复垦的土地,腾笼换业,破解土地紧缺的难题,保证重大项目用地。
www.yf1234.com (三)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国土作为今年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征地管理。严格依法按规划、按程序征地,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规预征”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履行“二公告一登记”制度和“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对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还要进行论证,严格审查补偿安置、社会保障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调整完善我市征地补偿区片综合价和统一年产值标准,适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扩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覆盖面,基本实现历史征地人员“应保尽保”,做到新增征地人员“即征即保”。确保政府承担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地方承受能力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对保障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土地征收征用。为防止拖欠征地补偿费问题的发生,对行政划拨和协议出让的土地,可实行征地补偿费预缴制度,同时强化征地补偿费的核算和支付管理,确保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到村。严格规范村发展留用地管理,充分发挥其安置保障作用。理顺体制,重心下移,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抓紧出台并实施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制度,进一步疏通被征地农民诉求渠道,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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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