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落实资金支持政策。近年来,省财政逐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20xx年为1亿元,从20xx年起至20xx年,每年拨付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我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补助。各地政府也加大了投入,通过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等渠道,积极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20xx年全省廉租住房落实建设资金54.12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2.5%。在增加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各地也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三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各地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对保障性住房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有关税费,大大地减少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成本。
(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是住房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20xx至20xx年,我省住房保障仅对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双特困户”家庭实施住房保障。从20xx年起,我省开始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城镇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实施住房保障,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也由原来的人均10平方米以下提高到人均10至15平方米,个别城市已保障到18平方米。
二是住房保障力度逐步加大。全省廉租住房保障从过去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相结合”逐步改为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相结合”。目前,我省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比例按60%来实行。同时,要求各地切实加大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量,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
三是住房保障工作成效明显。据统计,截至20xx年5月底,全省累计已对8.5万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其中实物配租2.9万户;累计建成经济适用住房 8.4万套,已出售7.6万套。其中,20xx 年工作力度最大,全省开工建设廉租住房建筑面积 219万平方米,占全年目标责任任务的135.5 % ;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220.9万平方米,占全年计划目标任务的133.5%。通过新建、改建或购买等方式,新增廉租住房房源 13126套,占全年计划目标任务的127.8%;新增经济适用住房房源11843套,完成目标任务的89.3%。通过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新增解决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3.5万户,占全年计划目标任务的103% ;新增解决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12629户,占全年计划目标任务的93.8%。
2017广东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