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荆州市盛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荆州市保安服务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终止乙方与甲方原总经理
合同条款如下:
一、保安服务的形式内容
第一条 甲方聘用保安员,乙方提供业务指导和法律咨询、培训服务。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和相关服务,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防止侵害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维护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经营秩序和环境。
第二条 受聘于甲方的保安员,统一由甲方负责管理,包括人员的选聘、任免、调配、奖惩、考核等,乙方不予干预。
二、聘用保安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第三条 甲方聘用保安员10名,数量、来源及具体人员由甲方决定。
第四条 服务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 服务地点:荆州市江津西路288号投资广场及附属公寓楼(具体地点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三、工作时间
第六条 保安员的工作由甲方根据《劳动法》和甲方实际工作统一安排。
第七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对安排保安员节假日或其它时间加班,无特殊原因保安员应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应给予支持。
四、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第八条 甲方聘用保安员的工资由甲方负责按工资标准直接发放给保安员。除此之外,在合同期间,甲方按每月一千元的标准支付给乙方服务管理费。
第九条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如未发现保安质量问题,于次月起,以转账支票或其他方式于每月五日前(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全额向乙方支付当月的保安服务管理费壹仟元整。
第十条 节假日或其它时间的加班,甲方一般安排保安员补休,不能给予补休的,由甲方支付给保安员相应的加班补贴。
第十一条 甲方已付给聘用保安员2003年3月份工资总额共计8900元,本费用将从应支付乙方保安服务管理费总额中扣除,余额部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工作实行全面管理和具体工作安排,包括人员的选聘、定编、定岗、定薪、任免、调配、奖惩、考核;有权要求保安员统一遵守甲方公司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调换和辞退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因乙方保安员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甲方有权提出赔偿。甲乙双方应在主管机关鉴证的基础上,本着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原则,经协商做出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可追究乙方和当班保安员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聘用的保安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统一穿着保安公司的保安服装,乙方不予干预。
第十五条 甲方应为保安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方应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义务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甲方应研究解决。甲方未采取措施而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保安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