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主动征求供应商投诉”制度:
由酒店总经办定期或随时收集和征求各供应商对本酒店采购、验收、结算付款等方面的意见,以改善酒店采购的运作,争取外界对酒店工作人员具体工作绩效的监督和评价,以有效地揭示、防止酒店相关工作人员效率低下、营私舞弊等问题。
第四条 存货的领用管理
一、 各部门原则上应指定专门的领料人,部门领料人有权对本部门日常所需物品进行领用;超出领料范围且没有总经理或财务经理签字的,仓库有权拒绝发货。
二、 特殊情况下的急件领用,由部门规定的领料人或部门经理书面授权当值仓库保管员,仓库保管员方可发货,但通知人必在1日内到仓库办理签字手续;若在领货后的1日内没有办理签字手续的,由当值仓库保管员向财务上报,对通知人处以至少5元的罚款;若当值仓库保管员没有上报,而2日内领料单仍没有签字的,对当值仓库保管员处以至少5元的罚款。
第五条 存货的库存管理
一、 酒店仓库及各部门实物管理责任人,对各库存的物品,必须按照物品的属性和具体物品的保存要求分类或专门存放,严禁将不同属性和不同存放要求的物品混存。
二、 库存实物的进库和发出,必须依据上述规定的程序和凭证进行,严禁无单、无手续的物品进库和发放;办妥物品进库和发放手续后,应及时依据相关凭证,登记实物库存保管账,并定期(各部门实物管理责任人于每天下班前;酒店仓库库管每天对库存异动的物品,每三天对全部的库存物品)进行库存物品的账实核对盘点工作,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予以解决,无法解决的,报财务部负责人处理;对超过保质期和有质量问题的货品,不得对外发放,并及时填制《质量问题物品报告表》(一式三联,一联仓库留存备查,另二联经财务部签字后一联留存财务部处理、一联返回仓库据此处理质量问题物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送交财务部稽核人员核实后,报财务部负责人处理。各实物管理责任人当所保管的实物库存接近或达到最低库存储备量时,应及时主动地向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部门提出采购(领用)申请计划。
三、 各实物管理责任人在发放各物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实物。
先进先出:是指按照物品购进的先后顺序和物品保质期的短长顺序,进行物品的发放。即先购进和保质期短的物品先发放,后购进和保质期长的物品后发放。
四、 各部门具体规定:
1、 客房部
客房部实物库管于每月末扎账前,应对实有库存进行实物盘点,与对应的实物保管账期末结存实物数量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清解决;同时,依据当月客房部各部门实际领用签收的《领料单》,汇总填制《本月部门物品领、用、存报告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部。
2、 餐饮部:实物库管于每月末扎账前,应对实有库存进行实物盘点,与对应的实物保管账期末结存实物数量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清解决;同时,依据当月《领料单》,汇总填制《本月部门物品领、用、存报告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部。
3、 前厅部:处理同餐饮部。
4、 男宾部:处理同餐饮部。
5、 女宾部:处理同餐饮部。
6、 休闲部:处理同餐饮部。
7、 后厨部:处理同餐饮部。
8、 工程部:处理同餐饮部。
9、 管家部:处理同餐饮部。
10、 酒店仓库:仓库库管员于每月末扎账前,应对实有库存进行实物盘点,与对应的实物保管账期末结存实物数量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清解决;
11、 财务部:
(1) 财务部稽核人员应定期抽查酒店各仓库的实物库存是否与其实际账存数量相符;各项库存实物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发放实物是否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中瑞阳光海岸大酒店有限公司库存物品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