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年初与各县、特区、区签订了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完善了责任体系,健全了考核奖惩办法。市县两级就业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支持、参与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全市已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良好工作氛围。
(一)强化就业服务,落实再就业政策,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1、夯实就业服务基础,推进就业服务“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市县两级就业部门以人力资源市场为载体,建立健全了集失业登记、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免费培训、档案托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为一体的综合性就业服务窗口,“一站式”就业服务进一步完善。同时,市级还在人力资源市场设立了农民工服务窗口,建立用工信息库,为农民工提供优质服务。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六个到位”工作基本落实。建立健全了零就业家庭人员、“4050”人员及其灵活就业人员台帐,就业服务逐步向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方向迈进。通过“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就业服务“春风行动暨妇女就业专场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活动的深入开展,市县两级公益性职介机构共举办招聘洽谈会18场,进场人数1554人(次),求职登记7350人,有517户用工单位进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5850个,达成意向性聘用协议4350余人。从市县人力资源市场、民办职介机构的运行来看,劳动者择业观念发生明显变化,市场竞争就业机制初步形成。
2、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人力资源能力。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充分调动各类培训机构的积极性,结合市场需求,大力开展针对性培训,并将培训与就业准入、技能鉴定、失业保险待遇享受相互挂钩,提高了下岗失业人员参与培训的主动性。在开展职业培训的同时,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的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为了使农村劳动力输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建立了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市县两级就业部门与农业部门密切配合,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并主动履行自身职责,加强农村劳动力和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的技能就业培训,全年培训农民工及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15098人,其中,劳务输出培训8941人,劳动预备制培训2543人,技能提升培训3614人。培训的15098名农民工中,已有9817人实现了就业,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了65%。
3、立足部门职责,主动积极协调,抓好新一轮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兑现。劳动就业、税务、工商、金融、经贸等部门开设了下岗失业人员专门服务窗口,主动开展服务型和商贸型企业的认定工作,核发《再就业优惠证》1521本,为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税收147.04万元,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68.9万元,发放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职介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各种补贴 935.4万元,提高了用人单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了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能力。
(二)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1、协同配合抓好扩面,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一是借助工商年检和企业登记、劳动保障用工年审及其劳动用工备案等行政手段,督促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督促拖欠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缴纳欠费。二是社会保险稽核机构通过建立企业缴费台帐和缴费信用记录,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增强了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
2、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初步建立全市社会保险体系框架。在国家、省和我市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体系建设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制定出台了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地方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起草上报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待市政府审批后抓好落实。全市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2017年劳动社会保障总结及2017年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