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实验小学“四五”普法规划
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略,提高全校师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学校法制化管理水平,特对我校"四五"普法工作的规划做必要的调整和充实。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四五"期间,学校实施普法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立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立足于学校的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为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目标
"四五"期间,学校实施普法教育的目标是: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抓好全校师生员工学法、知法、用法工作,努力实现"两个提高,两个转变"。即进一步提高学校广大师生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学校法制化管理水平;实现由提高广大师生法律意识向提高广大师生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提高广大干部、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增强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注重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及学校改革与发展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与高校改革、发展相关的法律知识,及时学习宣传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学校改革与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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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继续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要妥善处理好学法与用法的关系,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为重点,以法制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的力度。
(四)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促进我校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普法对象
学校"四五"普法的对象是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和学生。重点对象是:校级领导干部;执纪人员、保卫人员;
四、普法教育的内容和要求
(一)内容
1、基本理论知识。主要包括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
2、通用法律知识。主要包括《宪法》、《知识产权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合同法》等基本法律。
3、交通专业法律法规及与交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主要包括《海上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
4、市场经济法律、行政法规知识。主要包括合同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审计法等法律。
5、国际公约、规则及惯例知识。主要包括《关于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等。
在组织实施"四五"普法规划中,我们还要针对学校的特点,有重点、分层次地组织教职工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重点组织学习高教法,落实高教法赋予学校的各项权利,履行高教法中学校承担的义务。各级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要面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重点学习加入WTO相关的法律知识,围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组织师生学习《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为切实增强保密意识,重点学习《保密法》等法律知识;专任教师要重点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著作权法》、《技术合同法》等法律知识;职工要重点学习、《劳动法》、《婚姻法》等法律知识;学生要重点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知识。
昆山市实验小学“四五”普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