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加强“控辍”工作,保证小学生辍学、流失率控制在1%以下。
(七) 切实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使各类民事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
五、 关于学校安全工作要求
1. 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视,从根本上抓好安全工作,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布置和安排,要从速、从严、有力度。
2.
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理安全工作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把职责落实到人头,使学校安全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3.
以预防为主,各负责机构和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两个月由主管校长带头对学校安全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逐项排查,做到学校安全工作无盲点,无漏洞。
4.
继续认真实施“六个一”规则,即学校每一天都有一名领导带班,一名工作人员值班。各班级都有一名小信息员,警卫、更值人员每一天都按时到岗,认真负责。保卫干部每一天都要在校内巡回检查,脚踏实地的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5.
继续实行报告制度。凡学校、班级组织的学生大型活动、野外活动,事前要跟学校主要领导进行报告。如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6. 学校要经常、广泛、及时开展对师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人身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
7. 学校要联系有关单位,根据《辽宁省学校环境管理条例》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清理。
8.
凡是有组织的学生社会活动,勤工俭学劳动、植树、春游、夏令营等其它大型集体活动、体育活动,要充分做好准备和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对学生进行安全保护,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记录。
9. 学校每学期都要安排一定经济投入切实解决学校安全问题,对学校财产及师生安全要开展人防、物防、技防。
综合治理安全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