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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复习教案.§第36讲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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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的关系

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都讲的是国家形式问题,但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讲的政权本身如何组织的问题,而国家结构形式是从各个区域如何组成的角度讲国家的,是指国家整体与局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实质是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的划分问题。 

二、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1、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由23个省、4个中央直辖市、5个自治区和两个特别行政区组成。这种区域划分本身即表明我国是由普通行政区域和特别行政区组成的统一的主权国家,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2、我国国家结构的特点:全国只有一部宪法,一个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一个中央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都在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其职权。

    (1)三个一,即全国只有一部宪法,一个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一个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2)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是领导与服从的关系。我国的各省、直辖市、民族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均为中央直接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地方政权必须服从中央政权领导,在中央政权领导下行使其职权。 

    (3)中央和地方职权有明确分工。在我国,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划分是遵循发挥两个积极性的原则。一方面,凡属全国性的、由中央统一决定的重大问题,地方必须执行,地方要服从中央的统一领导,维护中央的权威。另一方面:凡属地方性的问题,均由地方自主安排,中央不能越俎代疱。只有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才能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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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yf1234.com     (4)不要把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当成自主权

    自治权与自主权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内涵却大不相同,自主权是指国家主权,国家主权不能分割,在我国能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的只能是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是中央政府授予的,特别行政区只能在中央政府领导下行使其权力.

   “一国两制”下设立的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但并非完全自治.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行政区域,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辖,二者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特别行政区必须自觉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宪法规定的国家国体和政策.

 三、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1、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国家的全局性利益与地方的局部性利益,国家的全局性问题与地方的区域性问题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这一关系的目标和原则,是既要有体现全局利益,有利于解决全局性问题的统一性,又要有统一指导下兼顾局部利益,有利于解决区域性问题的灵活性;既要有维护国家宏观控权的集中,又要有集中指导下赋予地方的必要的自主权,从而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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