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基本原则(板书)
第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板书)
此项原则的意义:就是国家、社会和家庭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防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救济、回复已经被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
第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板书)
人格在法律上指能够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资格。内容包括人的姓名、人身、荣誉和肖像等。人格尊严受到尊重是公民做人的起码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尤其重要。不尊重人格尊严,就谈不上保护。
第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板书)
各项保护措施都要适应未成年人特殊的年龄、生理、心理特征,才能有效。
第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简称教育原则(板书)
提问:为什么说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是相辅相成的呢?
(学生回答,教师引导学生看书,边读边讲)
教育和保护是相辅相成的,因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们;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培养其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强其辨别是非的能力,又能促使他们加强自我保护,勇敢地同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达到保护的目的。
小结
这节课我们学习了一个重要道理: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必要性;两个具体知识: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四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
课后练习
结合青少年的特点,说明我国为什么要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 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