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论据和结论可组成如下推理:
如果吴汉确曾杀妻,那么汉代典籍必有记载,
汉代典籍没有吴汉杀妻的记载,
所以,吴汉未尝杀妻。
顺带介绍与“演绎法”相对的是“归纳法”(即:归纳是从个别性的前提推论出一般性结论的方法,先摆事实,后求结论,这是从个别到一般,寻求事物普遍特征的认识方法。) 举例略
五、复习全文
六、布置作业:结合你看过的有关历史剧,谈谈你的看法!(有关历史真实和艺术真实)
板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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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何尝杀妻》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