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保证校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明确各部门、各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督促各相关责任人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二、总务主任为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
三、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负责监督班级安全工作制度的建立、创建平安校园的落实情况。负责学校基础建设、集会、大型劳动的安全
协调工作。
2.建立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对教职工和学生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3.与食堂管理员、学校卫生室、宿舍管理员及学校勤杂人员等签订安全责任书。
4.要加强对学生的饮食卫生教育,使他们懂得有关食品卫生常识,要按规定严把食品关,认真做好食品的采购、运输、贮存等过程的卫生工作,严防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师生食堂必须做到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等有害动物,配备好消毒、洗刷、防腐、防尘、防蝇、防鼠、存放垃圾等设施;生熟食品、原料成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用具要分开使用;炊具、用具要洗净,保持清洁。
6.食用水要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要保证学生饮水卫生安全。
7.炊事人员要参加卫生防疫部门组织的年度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
8.食堂招聘临时工,必须严格登记手续,不得使用证件不齐全的人员,加强对所聘临时工的管理。
9.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自拉线安装用电器,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等电器和使用蜡烛照明。
10.要严禁个体商贩进校销售食品。
11.加强体育设施管理,发现腐朽、生锈、破损设备器械要及时维修,并由教务、总务、体育教师验收签字,方可使用。
12.要做好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安全,加强校医培训,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实施《学校工作卫生条例》。
13.要按照学校要求,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管理。
14.严格执行校内安全巡视检查规定,定期组织人员对校内建筑物、围墙、运动场地、大型体育器械、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
15.编辑校产清册,完善校产登记制度。对校产实行每期检查一次,保证校产完好,发现丢失或使用损坏要及时上报。对损坏校产之事要立即制止。对被损坏校产要责令其当即赔偿或及时修理。
16.发生事故时,实施事故紧急处理预案计划,同时尽快向学校和有关部门回报。
四、责任追究:在部门工作范围内发生有责安全事故,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学校将追究总务主任的责任。
此安全责任书有效时间为年,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事故发生,学校将进行责任追究。
学校(盖章):
学校责任人:总务处责任人:
20xx年月日
2017年中学总务处安全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