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指导教师的评价
1.认识到位。明确设置综合实践活动的意义和目的,了解其本质以及与分科课程的差异性,对活动中学生、教师的地位、任务认识清晰。
2.组织指导有效。能指导学生根据学校和自身的现有条件和特点制订合理的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在活动中能激发学生兴趣,鼓励大胆探索,促进合作交流;并能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认识论、方法论以及实践能力的指导,适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提供必要和适度的帮助。
3.评价导向正确。重视对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的情感态度、探究创新、合作状况等方面的过程评价, 通过评价引导学生改善学习方式,促进学生主体性、创造性和人文素质的提升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开展。
对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教师的评价体系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
(三)对学校管理的评价
侧重于考查学校落实综合实践活动的状况,包括综合实践活动的总体实施方案、课时安排、师资配备及培训、过程管理与指导、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以及学生综合能力发展等方面。
对学校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的评价体系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
六、课程管理和保障措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的研究和指导,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保障措施。
1.加强课程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从推进和深化素质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意义,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实施工作的领导,督促学校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的要求开足、开好课程,帮助学校解决在课程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督导评估细则,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把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情况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年度考核范围,及时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实施先进学校的评估和表彰工作,促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区域推进和校本实施;普通高中学校应对课程内容、实施方式、教师安排、资源开发、师资培训、课程评价、学分认定等作出整体规划,建立健全学生选题、教师指导与管理、档案建设、课程实施评价、课程资源开发与管理、经费保障、诚信和安全等方面制度,不断提高课程实施质量。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综合实践活动教师的培训、培养工作。教育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由省组织培训,专兼职教师的培训由地方和学校负责;有计划地选拔和培养综合实践活动的学科带头人,逐步建立起一支能较好地引领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的骨干教师队伍;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教师在工作量核算、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享受其它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3.加强教学研究与指导
各市、州应配备综合实践活动专职教研员,成立由骨干教师组成的中心教研组,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研究与指导工作;应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研活动纳入工作计划,通过开展观摩教学、课题研究、优质课评选、专题讲座、集体备课、专项视导等多种教研活动,解决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学校课程实施水平。
4.资源开发和利用
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本地区的资源优势,通过政策引导和机制建设,争取社会力量支持等多种方式开发和利用校外一切可以服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社会性资源,努力形成共享机制;建立综合实践活动教学研究专题网站,为教师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帮助教师解决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教师课程资源开发和利用的能力。各学校要深入了解学生的需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充分开发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形成相对稳定的适合不同年级学生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的综合实践活动校外学习活动,建立比较系统的综合实践活动体系,满足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需要。
5.安全保障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综合实践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的组织管理,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与学生家庭、社会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和安全防范预案;有专人负责学生的安全工作,在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高中综合实践活动教学实施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