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用于发展工业、土地复耕以及生态建设。各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坚持因地制宜,体现地方特色,选择合适的建设模式,推进新农村社区建设。
四要坚持多方筹资。从今年起,县财政设立新农村社区建设专项资金,今年专项资金总额不少于3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规模档次、建设标准及完成时限等,对新农村社区给予资金奖补,具体奖补办法另行制定。从20xx年开始,专项资金按上年财政收入总量的1%列入财政预算。各乡镇要加大投入,在乡镇年度预算中,按本乡镇人口人均10-20元的标准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社区建设奖补、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各涉农单位下一步要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及时与县委农工办进行工作对接,安排项目、资金要向新农村社区倾斜。农村公路、沼气、农家店、农村标准化卫生室、村镇文化室(站)、农家书屋、村级粮油店、供销超市等建设项目,投放和建设时要优先在新农村社区选址布点。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确保新农村社区建设取得实效
要把新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列入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考核内容,完善目标管理。实行月通报、季度评议、半年总结、年终总评,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以奖代补和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排名、评先的主要依据。要严格工作奖惩,对新农村社区建设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从今年开始,新农村建设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年度大目标考核,分值不低于大目标考核总分值的10%。每年在全县评出3-5个新农村社区建设先进乡镇,授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乡镇称号,并分别给予3-5万元的奖励,确保全县新农村社区建设取得实效,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同志们,加快新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村庄规划整合,是落实中央和省、市要求的具体体现和重要载体,是我县今后一段时期新农村建设工作的中心任务,希望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强化措施、真抓实干,为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新农村社区建设推进会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