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卫管理要求
(一) 进驻企业的工作人员要随时携带TIBI统一发放的出入证,并自觉接受保安人员的查询。
(二) 进入TIBI的车辆(包括自行车)要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处,对随意停放者,保安人员有权制止和采取必要措施。
(二) 客人来访须填写会客证,并经门卫人员通知相关企业后,方可进入。出门时需交会见人签字的出门单。
(三) 携带物品出楼,须持有企业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出门单,方可放行。
(四) 进驻企业所订的报刊杂志及信件,统一由保安人员签收,各企业到保安处签领。收发均应做好登记工作。
(五) 节假日为静楼时间,除持有TIBI统一发放的临时通行证外,任何人不得进入TIBI大楼。
(六) 保安人员要在上午8:00前,下午17:00后经常巡视大楼有无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TIBI或企业及有关部门报告。
四、水电管理要求
(一) 进驻企业未经允许不得自行启用或引入电源、水源,包括公共供电、供水设施。违反本项规定者,将处以1000-2000元罚款。
(三) 进驻企业不得超过原设计装表容量和擅自增加用电。如需要增容,应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增加用电。违反本项规定者,将处以2000元罚款。
(四) 用电需改变用电性质、移动表位,均应事先向TIBI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违反本项规定者,将处以500-1000元罚款。
(五) 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原用电、用水线路及管道,或新安装线路的,应事先向TIBI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
(六) 擅自改动原线路和管道者,TIBI有权停止供电、供水,并不负责今后的安全和维修。
(七) 严禁在室内使用电炉和超原设计线路承载电流用电。如造成安全事故,由当事单位和个人承担一切责任。
(八) TIBI应严格执行供电、供水的有关规定,把好安全关;对新增容企业,要严格审查,不得超过原供电设计承受能力。进驻TIBI的企业不可在无理论依据下私自作主增容,否则,将追究其安全责任和连带事故及损失责任。
(九) 进驻企业在用电、用水过程中,应注意节约,保证安全。
大厦物业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