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抓好工程质量的同时,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把抓好安全文明施工列入总指挥部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安全责任,尽量减少对市民的滋扰。制订和实施了《总指挥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要求各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现场施工。总指挥部专门成立了安全文明生产督查小组,每月进行两次以上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不定期召开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会,对不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令整改;对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还联合新闻单位进行现场报道,对不文明施工行为给予充分曝光。例如莞龙路一标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导致伤人事故,我们发出情况通报,并提出了六条整改措施,重申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城区道路施工现场管理有了极大改善,各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和自觉性较以前有很大提高。
三、坚持以廉政建设为保障,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建设“阳光工程”
我们意识到,城市建设是全市普遍关注的热点,建筑领域历来就是反腐败的前沿阵地。只有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机制,堵塞漏洞,公开操作,才能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成本,才能确保廉洁高效。
我们严格执行《总指挥部工程管理办法》和《总指挥部财务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制订和实施了《总指挥部工程变更制度》、《总指挥部廉政制度》等,每项工程开工前,由总指挥部分别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工程廉政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六个“不准”和六个“不得”,进一步规范了工程管理人员的行为,高筑防腐大堤;指挥部所有财务人员由市财政局委派,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直接监管,使工程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针对工程实施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坚持做到“四个公开”:
一是工程招投标情况公开。在各项招投标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向社会公开招标。投标前一星期在各新闻媒体、网上刊登招投标公告。在进行公开招投标时,按规范程序严格把好投标单位资质关,对资质不合格、业绩、设备和信誉差的施工队不予参加投标,以确保工程质量。招投标结束后,我们在有关媒体上公开招标项目、预算价、中标价、中标单位等情况,进行中标跟踪。对中标出现异常情况的,我们及时派出有关人员调查核实,落实补救措施。如对道路井盖的招标,我们专门派人到厂家协商,对规格、质量等作出严格的标准限制。通过招投标公开,有效地降低了工程成本。二是拆迁情况公开。在实施拆迁之前,拆迁办公室按照有关的程序,申办相关手续,然后通过报纸、电台及其他新闻媒体发布拆迁公告。我们向广大群众公布了《东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东莞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在东莞日报政务公开栏公开拆迁地点、丈量面积、所属业主等情况,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做好拆迁抽查工作,保证拆迁补偿款项的准确性。今年,我部一共抽查拆迁房屋建筑面积30.35万平方米,抽查总金额为72948.16万元,占拆迁补偿预算金额的39.80%。
三是增补工程情况公开。因工程需要或因设计等原因提出的工程变更,由总指挥部有关部室核实把关,联合进行现场签证,经财务专责小组集体讨论,最后报总指挥审批。同时公开增补工程的原因、设计要求、工程用款等情况,以确保工程变更的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工程成本控制,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对于增开路口的问题,按照市政府对增开路口实施方案的批示要求,坚决按程序办事。如对旗峰路山体开挖工程的增补情况,电线落地的有关增补情况等,我们及时公开,较好地促进了工程建设的“阳光作业”。
四是工程款项支付情况公开。我们严格按照《东莞市城市建设工程总指挥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执行预算控制、合同支付、集中审批、部门联审、专帐核算、直接支付、专项审计、社会监督八项原则,有效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工程款支付每月定期报批两次;每月编制工程款支付情况报送几套班子领导成员,并在总指挥部政务公开栏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截至12月上旬,我们共公开工程款支付情况12次,共计20.1417亿元,做到了每月一公布。
城建企业年度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