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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这么多物品都是孔已己所必须的。孔已己作为封建科举制度的忠实追随者、受害者,他一不偷钱,二不偷财,只偷书。孔乙己之所以选择偷书,绝不是偶然的。我们能从书上为孔已己的“窃书”找到充分的理由吗?
生:我想这与孔已己自欺欺人的个性是分不开的。因为当别人嘲笑孔已己“我昨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已己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封建社会,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所以孔已己认为即使是偷书,因为与读书人沾边,也算不得偷。
师:确实,在世人的眼中,“贼”不是个好听的字眼儿。贼,偷窃者,世人鄙称“三只手”也。凡正人君子,都不愿自己的声名与“贼”字沾边儿,但如果是“雅贼”,那又当别论了,他和鼠窃狗盗之辈不可同口而语。孔乙己千方百计将自己划归至“雅贼”之类,以维护读书人的面子。所以面对别人的取笑,他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生:孔乙己终其一生追求不懈的是功名,但胡须花白的孔乙己最终与功名无缘,这无疑成了孔乙己心头的疤,稍有触摸,便揪心地痛。所以当大家嘲笑他“为何连半个秀才都没捞到”时,孔乙己由刚刚的“不屑置辩”到“颓唐不安”、“脸色变灰”。同是读书人,凭什么丁举人耀武扬威不可一世,而自己却是酒客的“笑料”。既然范进50岁可以中举,中举后乡绅一反常态对他百般讨好,自己当然不能就这样轻易放弃读书人的身份和终极追求。但自己没钱买书,又想干体力活,只能去“窃书”,当然也顺便解决生存问题,一举两得。
生:孔已己之所以将自己的行为称为“窃书”而不是“偷书”,他想通过咬文嚼字,使没有文化的取笑者犯糊涂,不使自己那么难堪。
www.yf1234.com 另一生补充:古人所说的“窃书”,一般不是指偷书,而是指私自看或悄悄读别人的书。我前几天看过这样一个材料,韩愈少年好学,但家贫没有书,“乃求入集贤为书写吏,窃官书读之,昼夜不出。”孔乙己所说的“窃书”,应当指这个。孔乙己之所以选择偷书,其实是想偷换概念以便事发后引经据典,将古今“窃书”混淆起来,掩饰自己不光彩的行为。
师:以上理由都非常充分,但孔已己真的是如此龌龊之人吗,偷了东西还想抵赖?我们再读课文。
生:其实孔已己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惯偷,他的性格还是挺诚实的。因为书中写道:“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个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已己的名字。”但是他又不想干其他粗活,为了生存,只得偷些在他看来无伤大雅的笔墨纸砚。所以他还是蛮可怜的。
《孔乙己》与“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