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专项治理,出生性别趋平衡
一是提高认识,实行目标管理。镇党委、政府明确了计生、卫生、派出所、民政、宣传、教育、等部门的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将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考核各村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依据,有效地遏制住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利用广播、有线保险、电影、刷写墙体标语、制作宣传版面、开展宣传一条街活动、建立有奖举报、印发宣传品等形式,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积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观念。
三是严格法律、法规,综合治理。首先是建立和完善B超使用管理、终止妊娠药品登记、终止妊娠手术管理等各项制度,以制度促管理。其次是把符合政策生育对象,特别是持二孩生育证怀孕人员纳入管理重点,逐人建档,认真落实孕情监控制度,积极开展孕产期保健,定时进行随访服务,实行全程监控,及时准确地掌握妇女孕情。对政策内二胎妊娠妇女实行定点检查,定点接生,不经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在非定点医院接生证明一律无效。对未经批注擅自中止妊娠的,一律不再换发生育证。今年以来,全程监控的持二胎生育证对象,无发现一例因选择胎儿性别的引、流产现象。其三是严格执法,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由镇党委、政府牵头,计生办、派出所、卫生院、工商所等相关部门参与,定期不定期开展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行为。做到了各相关部门思想认识到位、领导责任到位、部门配合到位、制度措施到位、经费投入到位、案件查处到位。在专项治理活动中,重点对全镇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以及批发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药店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全镇所有具备B超检查的单位进行普查登记,逐一备案。对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和器械、溺杀婴儿四类案件严厉打击,坚决取缔擅自开展B超诊断和人工终止妊娠服务的诊所,整顿和规范医疗机构和市场。通过严打整治,全镇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药品批发、零售等部门规范有序,依法运行。同时在全镇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
八、帮民致富,计生家庭奔小康
一是把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工作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作为年终考评干部政绩的主要内容,突出了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工作的重要地位。二是落实对独生子女户的优惠政策,采取综合措施,通过奖励、优惠、扶持、补偿、补贴、减免、保险、土地等办法,帮助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增加经济收入,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文化上有提高。三是优先为计生户提供发展生产资金。今年以来,镇、村两级共协调资金**余万元,场地*处,提供致富信息*余条。四是把镇村企业作为载体,优先安排计划生育户就业致富。全镇在镇、村两级集体企业就业的独生子女户父母就有**人,年均收入在**元以上。
九、民主监督,政务公开顺民心
一是加强领导,采取措施,扎实开展。年初,镇党委、政府在《关于在全镇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中,对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划和安排部署,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要求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村支部书记作为村政务公开工作的的第一责任人,亲自上阵,亲自部署,扎实开展。二是做到五个到位,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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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年度计划生育总结<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