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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教师职务量化推荐考核办法(试行)

浏览次数: 925次| 发布日期:09-06 21:17:36 |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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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师德师风有问题的人员一票否决。

5、论文必须是正规的教育报刊上发表的论文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院、进修校)认定备案。根据《关于加强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管理的意见》(齐教发〔20xx〕16号)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必须加盖市教育局证书管理专用章验讫后方能生效。可作为职称评定等工作的依据。

6、该“量化考核”中每一项目的分数,按实际得分计算。未加以说明的项目分数不封顶,总分数不封顶。

7、计算任职年限等截止时间为当年的8月31日。

8、如上级有新政策出台,则以上级精神为准。 


                                           二〇一〇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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