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扬帆学习网文档中心范文公文写作规则方案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 439次| 发布日期:09-07 11:45:08 | 规则方案
标签:活动方案,活动策划,施工方案,http://www.yf1234.com 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所有岗位变动,其部门负责人均须对员工原岗位的工作进行考核、鉴定,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
    试用及正式聘用
    第二十五条  公司所有员工均应实行试用制,须签订试用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延长试用期的必须报总经理审批,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二十六条  试用员工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提出提前结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等意见,并填写试用考核单,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二十七条  员工由试用转入正式聘用,须签定正式劳动合同或由人力资源部发出通知。
     第二十八条  根据员工岗位、职务等原因,可协商决定员工的聘用年限,一般分别为1年、2年、3年。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如员工提出,可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员工和公司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确定员工在试用、正式期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章
      解 聘
   第三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可对有关员工解聘:
    
  1、受聘人因本业务、技术水平等原因,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2、受聘人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完成岗位任务;
    
  3、因违反国家和公司法律规章制度;
    
  4、因公司部门工作变化,部门提出撤岗;
    
  5、公司因经营业务和经营范围调整、变化;
    
  6、受聘人因脱产进修、长期外借,难以履行岗位责任;
    
  7、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达十五天;
    
  8、因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岗位要求;
    
  9、受聘人因劳动合同趋于届满;
    
  10、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合适岗位工作要求且不触犯国家有关法规的事宜。
     第三十一条   解聘可由员工或公司各方提出,须于离职前1个月提出。
     第三十二条    公司无正当理由提出解聘要求的,按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进行补偿。
     第三十三条   员工解聘后,公司将不再负担员工的任何非公司职责范围内的费用。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一页  [1] [2] 


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员工聘用管理办法》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