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要全面规划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一,社区建设要与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同步进行。要把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同时,建立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制度保障和资源支撑体系,保障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权利,促进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的形成传播。第二,要按照社区自治、议行分设的原则构建起新型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组织体系。建立关系理顺、功能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第三,要建立多元化的、同社区建设和居民自治发展进程相衔接的管理机制。要按照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依法管理、居民自治、政策推动、优质服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在社区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明确各方责任。这是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全面提高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关键。
(二)正确把握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做好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对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以社区居民最广泛参与为途径,把为社区居民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作为加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坚持民主,实行自治的原则。要改革城市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在社区内实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三是资源共享,综合服务的原则。要合理配置社区内可以利用的人力、物力、财力及其他社会资源,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建立起资源共享、信息共用、综合服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体系。四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不拘一定模式,要大胆创新,突出地方和社区特点。
在推进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要坚持政府指导与居民自治、改善管理与加强服务、公民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与居民自治的高度统一。民政部门、计生委和计划生育协会是做好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三支重要力量,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定期协商沟通机制,加强对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确保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突出重点,大力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我省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据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省流动人口高峰值为244.2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9.1%。20xx年“计生线”考核结果显示,在全省20xx年计划外出生人口中,流动人口占32.27%,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持证率仅为30%。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改变管理的被动局面,已经成为当前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要依法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20xx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管理原则。这样规定是出于两方面考虑
在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