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危害严重、病犬头数较多,缺乏治疗办法和无治疗意义通或当地新发现的疫病,应采取果断的办法消灭传染源,扑杀或销毁,深埋,有的也可以经无害化处理后利用。
( 2 ) 疑似感染犬 发生某种传染病时,与患病的犬同群或共同使用饲具的犬有可能处在潜伏期中,或有排菌(毒)的危险,应经消毒后转移隔离、观察,限制活动范围,及时分化,有条件时可行紧急预防接种或进行药物预防。
( 3 )假定健康犬 主要是指与患病犬没有接触或患病犬邻近犬舍的犬。这些犬除加强管理注意观察外,应及时进行紧急预防接种在无疫(菌)苗预防时,可根据具休条件划分小群饲养管理,或转移安全地区。
4 .藏獒犬封锁
当暴发国家规定的一类传染病或某些重要传染病时,除了严格隔离之外,应采取划区封锁的措施,以防止疫病向安全区散播和健康犬误入疫区而传染。当发生并诊断为上述传染病时,当地兽医卫生人员应立即报请当地政府部门,划定疫区范围,进行封锁,以保护广大地区犬的安全和人民的健康,把疫病控制在封锁区之内,发动群众集中力量就地扑灭。
封锁区的划分,必须根据该病的流行规津,当时疫病的具体情况、条件进行充分研究,在“早、快、严、小”(即执行封锁应在流行早期,行动果断迅速,严密封锁.范围不宜过大)的原则下确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
( l )在封锁区内边缘设立明显标志,指明绕道路线,设立监督岗哨,禁止易感动物通过封锁线。在必要时,在交通路门设立检疫消毒站,对必须通过的车辆、人员和非易感动物进行消毒检疫。
( 2 )在封锁区内采取的措施:患病犬在严加隔离的基础上,进行治疗、急宰和扑杀等办法处理,对于污染的饲料、垫料、粪便、用具、犬舍、饲养场地、道路、环境等进行严格消毒及杀虫、灭鼠工作;对于病死犬的尸体应深埋、化制或销毁。
暂停散游和与其他动物的集散活动;禁止从疫区输出易动物及其产品和污染的饲料等,疫区和威胁区的易患犬要及时进行紧急接种,建立免疫带。
在最后一只患病火痊愈,急宰或扑杀后,经过一个该病的最长潜伏期,再无疫情发生时,经过全面的始末消毒后,易再观察一个时期,未再发现患病犬时,即可报请原封锁机关解除封锁。解除封锁后,有些病愈犬在一定时问内有带菌(毒)现象,仍属于传染源,因此,对这些病愈犬应限制其活动范围,尤其不能将它们调到安全无病疫区去。
三、 藏獒犬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在预防传染病措施中具有重大意义。预防接种即将疫 ( 菌)苗接种到健康犬的体内,使机体产生免疫力(不感受性),防 止、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预防接种分为定期预防接种、不定期预防接种和紧急预防接种 3 种情况。定期预防接种是在疫病未发生前预定的时问内,对健康犬以预防疫病发生为目的的接种,一般是用疫(菌)苗接种。不定期预防接种主要对预防接种被遗漏的、新引进或新生幼犬进行预防补注。紧急预防接种是在已经发生疫情的地区,对尚未发病的犬进行接种,以保护犬免受传染,根据具体情况,可分别应用疫(菌)苗或免疫血清等进行接种。
目前,对藏獒预防接种多用进口的或国产的五联弱毒疫苗,可使用方法和免疫程序见说明书。
在接种前,应对被接种的藏獒进行详细的全而检查,应特别注意其健康情况,年龄的大小,是否怀孕或泌乳,以及饲养条件好坏等,体质健壮和饲养管理条件较好的犬,接种后会产生较强的免疫力。怀孕母犬,特别是临产前的母犬接种会引起流产或早产,或者影响胎儿发育。泌乳期的母犬接种后可能引起何时的产奶量减少。幼小的、体质弱的和患慢性病的犬进行接种,容易出现接种反应。因此,如果未受到传染病的威胁,最好暂时不接种。
控制好藏獒疫病传播途径